关于开展2019年 “十三五”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“十三五”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办高教【2018】50号)文件精神,2019年组织开展第二批教改立项工作,为了做好教改项目申报,推进我校教学改革,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省厅文件要求,现就本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立项数量
立项总数不超过50个,其中推荐省级教改项目10个,校级教改项目不超过40个。
二、项目要求
1、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。项目要聚焦教学,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,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。
2、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、确实承担主体任务。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,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。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。
3、凡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。
4、如果本次校级项目建设优秀,获项目验收前3名,作为下一轮省级教改立项的主要依据。
5、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,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。
三、评审方法
1、专家网评
2、在专家网评基础上,取前15名参加答辩评审,产生省级教改项目10个。
3、校级教改项目根据网评结果产生。
4、省教改项目经校内公示,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,报省教育厅。
四、材料提交时间
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截止时间:12月5日
教务处联系人:丁玉德 联系电话:87616045
五、附件:
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
宁波工程学院教务处
2019年11月15日